华夏幸福两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20 华夏幸福 MTN001 债项余额 1.86 亿元,20 华夏幸福 MTN002 债项余额 5 亿元

2025 年 1 月 24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由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并且未能在宽限期内进行足额偿还,触发两期中期票据交叉保护条款且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立即到期应付。截至目前,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兑付两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两期中票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项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债项简称:20 华夏幸福 MTN001

债券代码:102000447.IB

发行金额:10 亿元

起息日:2020 年 3 月 23 日

发行期限:5(3+2)年

债项余额:1.86 亿元(2022 年 11 月 30 日完成部分持有人份额注销)

本期已注销金额:8.14 亿元

票面利率:5.50%

原兑付日:2025 年 3 月 23 日,若投资者于第三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20 华夏幸福 MTN001 募集说明书约定)

加速到期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项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债项简称:20 华夏幸福 MT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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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02000735.IB

发行金额:5 亿元

起息日:2020 年 4 月 20 日

发行期限:5(2+2+1)年

债项余额:5 亿元

票面利率:5.17%

原兑付日:2025 年 4 月 20 日,若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若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20 华夏幸福 MTN002 募集说明书约定)

加速到期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督导发行人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披露。本月已协助客户完成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

(二)敦促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自律规则定期(每月至少 1 次)向市场或投资人据实及时披露两期中票违约后续进展公告。同时,督导发行人对照《持有人会议规程》及以及两期中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如有触发,应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

(三)督促发行人尽快推进落实债务重组方案,落实偿付资金。20 华夏幸福 MTN001 方面,发行人称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金额为 9.79 亿元。其中已与部分持有人签署注销协议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上述部分持有人持有份额进行相应的注销登记,登记托管机构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批准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完成注销,合计注销金额 8.14 亿元,并完成已注销份额之前预留的偿债资金兑付工作。20 华夏幸福 MTN002 方面,发行人称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金额为 4.69 亿元。发行人正在和相关投资人签署注销协议中,主承销商将持续跟进债券注销相关事项进程。

(四)与交易商协会、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保持沟通,答复债券持有人日常问题,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做好存续期管理机构信息披露工作。

后续工作安排:

(一)继续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自律规则及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履行披露义务。

(二)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督导发行人响应持有人诉求。

(三)督促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的要求继续推进注销协议签署工作、办理两期中期票据的注销手续,并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及时分配偿债资源。

(四)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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