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002512)索赔

Connor 欧意交易所 2025-08-07 1 0

达华智能(002512)索赔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1、于2020年3月27日到2024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于2025年7月2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达华智能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1 年12月2日晚,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5年1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二)未披露关联交易;(三)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四)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三、谢连杰律师团队

单位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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